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技擊運動學系招生委員會設置要點
依據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第五條,訂定技擊運動學系招生委員會(以下稱本委員會)設置要點(以下簡稱本要點)。
本委員會之任務如下:
審定本系招生辦法、簡章及有關招生事務章則。
審定本系招生入學管道及名額等事項。
審議招生爭議及違規事項。
其他有關招生事宜。
本委員會由本系全數專任教師擔任,系主任為召集人。
本委員會會議須有委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開會,開會時由召集人擔任主席,召集人不克出席時,由委員互推一人擔任主席。
本委員會委員為考生利害關係人(三親等內)時,應行迴避。
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及本校招生委員會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