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114學年度第2學期選課公告】選課期程與開課草案

1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選課期程暨注意事項
從113學期起,學生請核報告書將嚴格審查,原則上將不允許。
1.忘記選課時間。
2.因為工作、實習、比賽或個人私事,故錯過選課時間。
3.未事先了解課程在第三階段為網路選課或是人工五人加選單,導致錯過選課。

4.曾經休學學生,選課前請注意自己的學籍年級是否正確,同學如對自己的學籍年級及正修讀學期不清楚者,請先閱讀下列相關說明,若仍有疑義者,請到註冊組洽詢。
https://ntusoaa.ntus.edu.tw/index.php?code=list&ids=937
請於114年12月20日至115年1月2(五) 17:00期間完成[教師教學評量問卷],未於前述時間內填寫,則須在115年1月4日(星期日)選課開放時間先完成問卷,才能進入選課系統選課,請儘早完成以免影響您的選課權益。有關教學評量問卷問題,請詢問本校教學發展中心。分機:2258、2259
、2270

一、第1階段選修課程網路初選:
(一) 選課身分資格:

  1. 本階段僅開放同系同開課年級選修課程供同系同年級學生上網選課 (例如:體育系二年級選修課程僅開放體二 A、B 班學生選課)。
  2. 此階段必修課程依規定應在原班級上課,不開放選課
(二) 選課系統開放時間:
  1. 115年1月4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至115年1月5日(星期一)下午5時
  2. 本階段選課因人數龐大,請依各系同學依以下規定時段上網選課:
  • 運動健康科學學系、運動事業管理學系、運動資訊與傳播學系、休閒運動學系: 自115年1月4日(星期日) 上午09:00開始
  • 體育學系、舞蹈學系: 自115年1月4日(星期日) 上午10:00開始
  • 競技運動學系、球類運動學系、技擊運動學系: 自115年1月4日(星期日) 上午11:00開始
 
  二、第2階段必、選修課程網路加退選:
  本階段又分為原系及跨系選課:
(一)原系必、選修課程選課:
  1. 自115年1月11日(星期日)上午9時至115年1月12日(星期一)中午12時30分止
  2. 請依各系同學依以下規定時段上網選課:
  • 運動健康科學學系、運動事業管理學系、運動資訊與傳播學系、休閒運動學系:
原系應屆畢業同學(含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延修生)自115年1月11日(星期日)上午09:00開始;非應  屆畢業班同學自上午09:30開始
  • 體育學系、舞蹈學系:
原系應屆畢業同學(含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延修生)自115年1月11日(星期日)上午10:00開始;非應  屆畢業班同學自上午10:30開始
  • 競技運動學系、球類運動學系、技擊運動學系:
原系應屆畢業同學(含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延修生)自115年1月11日(星期日)上午11:00開始;非應  屆畢業班同學自上午11:30開始
(二)原系暨跨系必、選修課程選課:
  1. 自115年1月11日(星期日)下午13時至115年1月12日(星期一)下午5時止
  2. 請同學依以下規定時段上網選課:
    • 應屆畢業班同學(含大學部、碩士班及延修生自115年1月11日(星期日)下午13:00開始;
    • 非應屆畢業班同學自下午13:30開始
 
  三、第3階段必、選修課程網路最後加退選:
(一)選課辦法:
  • 本階段只提供前兩階段選課後,未達選課上限人數之課程予學生網路加退選課,學生應  於開學第1週先行試聽尚有餘額之課程,再於網路開放時間上網決選
(二)選課辦理時間:自115年3月6日(星期五)中午12時至下午9時止。
  • 應屆畢業生暨延修同學自中午12:00開始其餘年級同學自中午12:30開始
 
四、人工選課:
(一)人工選課身分資格:
1.跨學制修課(如碩士班或進修教育中心學生選修學士班課程、學士班上修碩士班課程等)。
2.經系核准之上修與非重補修之跨系必修課程。
3.校際選課、提前入學、交換生及當學期轉(復)學(系)生選課。
4.第三階段是否開放網路加選,已於第一階段選課前決定,且該課程大綱已選定為人工五人加選方式,方可填具授課教師課程(加選)選課表,一門課以五人為限。 
(二)人工選課辦理期間:自115年2月2日(星期一)起至115年3月2日(星期一)止。
 
(三)人工選課辦法:
1.校內人工選課:
  1. 「人工選課單」請上課務組網頁下載或向各系 (中心)索取,填妥後送交至原隸屬系 (中心) 審核。
  2. 請各系將核定名單於期限前送交課務組登錄。
2.校際選課:
  1. 本校生至外校校際選課:「校際選課申請單」請上本校校際選課相關表格下載
  2. 外校生至本校校際選課:自108學年度起採線上登錄並列印紙本核章方式辦理,登錄網址: TKE218校際學生選課申請
 學生辦理校際選課作業,其選課期程仍應符合本校規定。 ** 欲加選課程同學,請於開學日起先行上課
附註:
  • 學生未於學校規定期限內繳費、註冊或未於核准之延緩期限內繳費註冊者,當學期之選課無效。(學則第12條)
  •  學生每學期選課下限,大學部1-3年級不得少於12學分,4年級不得少於6學分,選課上限不得超過30學分(特殊身分學生除外,請詳閱學則規定)。碩士班修習上限不得超過畢業學分數1/2,無下限之限制。(學則第13條)
  •